成果验收鉴定情况(一)成果鉴定组织单位成果鉴定的组织单位为XX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XX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及其委托机构,成果验收鉴定情况
(二)鉴定方式成果鉴定的方式包括
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和免于鉴定三种
由XX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个课题成果鉴定的方式
通讯鉴定鉴定专家对课题成果以通讯方式进行书面评议,以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
会议鉴定由XX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其委托机构组织课题成果鉴定会,聘请有关专家到现场通过听取课题组陈述和答辩,对成果进行综合评定
XX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的成果原则上均须进行会议鉴定(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除外)
免于鉴定课题成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1)课题成果已获得国家级评奖三等、省部级评奖二等以上奖励
奖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学优秀成果奖及XX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XX市科学技术奖、XX市教学成果奖等
(2)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发表或转载,或在《教育研究》、《心理学报》等学科级杂志上发表,且注明是“XX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成果”或“XX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
(3)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XX市教育委员会或其它相关部门明确采纳,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三)鉴定专家的遴选1
XX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专家库和从被鉴定课题所属专业领第1页共4页域的专家中遴癣确定鉴定专家
鉴定专家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学术水平,能公正、公平、客观、准确地评价课题成果
课题组成员或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
课题负责人可向鉴定组织单位推荐鉴定专家名单,或提出建议回避的鉴定专家2名
通讯鉴定专家人数一般为3-5人,会议鉴定专家人数一般为5-7人;其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超过1人,鉴定材料《成果验收鉴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