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环境保护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21号),结合实际,现就“十二五”时期加强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一)强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在进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研究论证重大项目以及制定区域开发和资源开发、城市发展、行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环境容量、环境风险,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强化规划环评引领作用,县级以上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必须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凡是违反有关规定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审批机关不得审批其规划,有关部门暂停审批规划中所涉及的建设项目。(二)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把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对于实行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项目,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核准,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不得予以转报申请市级以上的财政性资金。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严格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建立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承诺制度,对重大项目从项目环评、评估、审批、施工期环境监理、试生产和验收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和服务。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的,特别是未解决饮用水水源问题、未设置隔声屏、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未搬迁的,不得批准试生产和通过验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环境保护验第1页共7页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三)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以“提标”加速工程减排,国电发电公司、皖能发电公司完成现役燃煤机组脱硝改造,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海螺水泥公司、上峰水泥公司新型干法窑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配套烟气脱硝设施。铜冶炼制酸尾气及环境集烟系统、硫铁矿制酸尾气、钢铁(球团)烧结烟气全部配套烟气脱硫设施。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治理,20XX年底前,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覆盖,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率达到80%以上,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20XX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黄标车”。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提高脱氮、脱磷能力,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到20XX年基本实现市区XX县区城所在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行清洁养殖模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以“升级”促进结构减排,充分发挥污染减排倒逼传导作用,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若干意见》(铜政〔20XX〕16号),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完成有色铜冶炼技术升级改造工程,开展横港工业区环境整治整合,淘汰区域内现有化工、球团、造纸、选矿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20XX年、20XX年分期关闭铜官山化工公司两条15万吨硫酸生产线。以“从严”提效管理减排,完善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强化减排工程中控平台建设和治污设施运行监管,建立脱硫设施投运率及脱硫效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及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效率公告制度,落实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的电价扣减和罚款政策措施,开展污染减排核查和预警督查,强化行政考核问责,提升减排工作绩效。到20XX年,实现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XX年分别减少15.2%、11.2%、9.1%、8.7%的目标。(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环境监管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环境监管分级负责制。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第2页共7页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