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规范化经验交流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学法用法的带头人,使学法用法工作实现经常化、规范化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每年不少于二次,其内容、时间、教员安排要明确,形成文件;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讨论、调查研究机制,使学用相结合,学以致用
要建立层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测试考试制度,根据“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平级之间的学法考试往往流于形式,应实行层级考核办法,省考厅级干部,市考处级干部,县考科局级干部,保证考核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考核的经常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组织工作制度,强化领导组组长会议,仿效人大审议机制,实行普法领导组定期听取审议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情况的制度,以此促进和加强普法工作健康发展
建立目标监督和评估体系,并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管理和考核中,细化指标内容,强化政府责任,通过评估考核推动规划及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并不断修正目标,强化措施,以适应和满足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三、法制宣传教育联系互动的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宣传工作一定要善借外力,善用各方资源,要建立上下各方联系机制,确定各方普法职责,明确各方普法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不同时期、不同类别的普法主题活动,使之固定成为经常化的模式,造成月月有普法专题,日日有普法内容的局面,打造普法品牌效应和社会轰动效应
四、法制宣传教育司法组合的经常化、规范化积极发挥各司法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能,整合法律人才资源,成立法律问题研究组织,逐步建立起一支善于理性思考、注重研究问题、有效开展工作的专兼职普法队伍
司法行政内部也要打破旧模式,构建新的工作架构,整合“12348”、普法、调解、帮教、矫治、法援等力量,互相融合,互相补充,重新调整部门职能,形成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合力
五、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的经常化、规范化第1页共2页“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重点对象之一,因此,法制宣传要立足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