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效能监察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执行有力、敢于担当的城市管理队伍,特制定效能监察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城管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效能监察内容1
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政令畅通情况
推进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局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
各类交办件办理情况
三、效能监察方法1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考核结果与局月度绩效、市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四、效能监察要求1
强化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各处室、单位(分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有令必行,强化执行意识,强化责任追究,促使“生、硬、拖、推、扯、低”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全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服务承诺
各处室、单位(分局)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服务承诺制,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明确责任,确保承诺得到兑现
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各处室、单位(分局)第1页共3页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实践群众路线,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切实当好人民公仆
坚决克服浮躁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五、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对效能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实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相结合
对发生问题的人和事,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第一次予以通报,第二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多次发生问题或发生严重问题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局),将视情况对直接领导、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停职检查、调离、免职等处理,直至纪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