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教育专题研讨班传达提纲20XX年6月6日,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研讨班开班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省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国栋主持开班式
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省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树恒在会上做了动员讲话,并围绕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特殊重要意义做了专题讲座
各分市院主管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领导、教育活动办公室主任、宣传、教育科(处)长,省院和分市院确定的示范院检察长,省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近100人参加了研讨班
李树恒主任在专题讲座中强调,首先要正确认识和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他指出,法治是管理社会的最好方法,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
同时概括了法治至少有以下的五层涵义:一是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
二是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
三是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模式
四是法治代表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
五是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在全面分析法治的基本涵义后,他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
他深刻分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四个鲜明特征:一是具有人民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是执法为民思想,是人民主权思想在法律意识形态领域的集中体现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
二是具有政治性
以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载体、蕴涵于法治文明中的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反映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特征,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
三是具有法律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法律现象为意识客体,它既继承了中国法文化的优秀传统,又吸纳了世界法治文明的精华,反映了一切法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具有深刻的法律科学性、专业性
四是具有先进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