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实施意见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国发2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政发42号)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住房保障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满足城镇居民基本的住房需求,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县市区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住房保障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坚持一手抓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一手抓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充分发挥公积金在住房领域的保障作用,多渠道多途径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今年年底前,所有的县市区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制度
年底前,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应保尽保
在此基础上,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改进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方式的改革
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稳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第1页共7页(四)制定廉租住房实施办法
现阶段,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