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街道办事处河长巡河工作制度一、巡河频次办事处级河长原则上每季度1次,根据需要可适时调整
二、组织形式由办事处级河长联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办事处级河长带队,办事处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有关村庄河长制办公室配合
三、工作方式巡河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主要了解各村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所巡查河渠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主要做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查线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各河渠流经的每个村庄都要巡查
四、巡查重点(一)水资源保护
了解河渠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现状,及河渠治理、工程安全运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了解水流等自然资产产权利用登记、河渠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岸线利用规划编制情况,重点了解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情况
(三)水污染防治
了解河渠现状水质达标情况和水污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了解排污口设置及监管情况
(四)水环境治理
了解饮用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河道淤积、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情况
(五)水生态修复
了解河渠生态修复和保护情况
(六)执法监管
了解河渠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等情况
六、相关要求(一)河长办要高度重视巡查工作,根据办事处河长时间,及时与河渠流经村庄做好沟通协调,制定巡查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
第1页共3页(二)巡查要覆盖各河渠流经的每个村庄,现场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工作难度大、任务重的河段要重点抽查
(三)巡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河长办向办事处河长提交巡查报告
崇文街道办事处河道义务监督员实施办法为充分发挥群众主体的监督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崇文街道办事处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