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处置办法新版本重庆建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废旧材料(设备)处置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废旧材料(设备)处置工作,增强企业内部管理透明度,充分调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促进企业廉政建设,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设置成立废旧材料处置小组,负责项目部废旧材料(设备)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严禁项目部自行处置剩余废旧物资
公司分管物资领导
各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
二、职责和分工1、分管领导负责对全公司废旧材料(设备)处置进行全面的管控
2、公司纪委是废旧物资处置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全司废旧材料(设备)处置进行监督核查
3、公司物资管理部是废旧物资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司废旧材料(设备)处理进行管理
4、各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的材料部门是废旧材料(设备)处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废旧材料(设备)的归集、整理、联系等事宜
各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成立由书记负责,材料、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废旧材料(设备)处理工作小组,负责按公司的制度执行废旧材料(设备)处理工作
三、处置原则1、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且不能再回收无再使用价值
2、对工程造成安全隐患,影响工程质量
3、废旧材料(设备)单笔三万元以下(含三万元)报材设分公司批准;单笔三万元以上的报废物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第1页共3页准
四、处置程序1、由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递交废旧物资处置申请报告,经公司领导进行审批,物资管理部、纪委派人到现场进行核实
2、根据城建集团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单笔金额大于三万元以上的报废物资,应由本司物资管理部递交处置报告到集团材设分公司,经集团领导审批后,由材设分公司牵头,会同公司企法部、成控部、审计部、财务资产部、总工办、所属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共同监督方可进行
3、由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递交申请及三份以上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