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2/18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
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
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18(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床位数×100(平方米)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4/18(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