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商业物业对疏散指示标志有什么要求
a,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b,每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场,疏散楼梯间的墙面上应连续设置蓄光自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c,地下商场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有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b)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
3m;c)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d)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
5m,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m;e)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f)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
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19、商业物业对灭火器的配置有什么要求
a,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商场火灾的灭火器
b,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蓄光自发光型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技术规程本规程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2001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J98-98)(2001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