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地暖工程施工合同1地暖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乌鲁木齐利群恒业地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49989977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甲方:兴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乌鲁木齐利群恒业地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兴恒通阳光城2#
3#楼地暖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路以北,玛纳斯街以西
3、工程承包范围及施工依据:(1)施工范围:含分水器在内的地暖结构部分,分水器之前的连接管道以及混凝土垫层不包括在本合同内
分水器以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工程安装包括:铺设复合保温层、铺设加热盘管、边角保温、波纹护管、膨胀缝材、安装不锈钢制分、集水器、打压、调试、售后服务等
(2)施工依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审定后认可的图纸贰套
(3)加热盘管选用:符强pe_x地暖管(4)分、集水器选用:符强牌(5)保温材料选用:容重:18㎏、厚度=20㎜聚乙烯苯板
第二条工程造价1、该工程地暖实际铺设面积约为4万平米;结算价格为元/平方米,工程总价约为计人民币:元,如有增加面积再另行追加
地暖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定地暖实际施工面积
并将工程量核定方法约定为:未铺设的房间不计算面积,铺设地暖的房间按施工图纸轴线标注尺寸,扣除设计墙厚为基准计算面积,卫生间如果铺设地暖按全部面积计算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工程期限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
2、开工日期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提前日内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的时间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期将工程所需材料、机具、人员安排进场,配合土建施工方的工期安排,按期保质完成
3、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延长期限
(1)未按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