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权力结构绝对议行合一体制英国议会委员会制1
议会由本行政区域选民依法选举议员组成,集体行使议决权;2
议会内设各种委员会,由人数不等的议员组成,这些委员会作为议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议会的决议和相应领域的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3
在委员会下依法设置相应的行政机构,由议会任命各种常任官员并雇佣相应的工作人员,根据议会的决议,在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实施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在议会委员会制下,不存在单独设立的地方行政机关,也不存在专设的地方行政首长
地方行政首长的某些礼仪性的职责,由议会的主持人承担
议会主持人由议会选举产生,在郡、区、社区或教区称为主席,在具有城市地位的地方称为市长
主席或市长通常从议会议员中产生,也可在符合议员候选人资格的当地居民中产生
主席或市长主持议会会议对外代表地方政府,但不得介入政党政治,不得从事地方议员的工作
相对议行合一体制德国市行政主任制1
代表机关称为议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议会内设立专门委员会
议会选出议长、副议长,又称为市长、副市长
市长是本市名誉上和礼仪上的最高领导人
议会选出管理委员会承担执行权,由市长担任该委员会主席
市管理委员会审议各专门委员会提交的各项建议,经讨论后向议会提出意见,由议会做出决议
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分工的领域,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向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
专门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应邀请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以供咨询
管理委员会任命一名行政主任为市行政首长
该行政首长在市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工作,承担行政领导责任,负责协调、管理各行政部门,负责议会决议在各行政部门得到落实
在市行政主任制下,市政府的权力配置和运作是:专门委员会在行政部门协助下向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做出决定交议会审议,议会做出决定后,由管理委员会交行政主任组织实施
议决权属议会;执行权属管理委员会;行政权由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