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动力与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电源装置用户需求书二〇一七年五月成都成都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应急照明电源装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卷)一、总则1、基本要求1
1本技术规格书是成都地铁10线二期工程所需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成套设备的详细规格、条款、资料及有关文件
2本技术规格书是应急照明电源装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基本要求,卖方还应叙述所投标产品的其他技术性能
3卖方应仔细阅读招标书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并且应逐条做出回答
4卖方在投标书中应提出产品的主要结构特征、主要技术参数;并应注明生产厂家、型号、生产地等
5卖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应不低于招标书中提出的要求
6卖方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和合格证
7卖方应提供生产商(厂家)质量保证体系证明材料,如ISO9000系列或等效证明材料
8投标产品必须出具消防认证证书(每种规格的应急照明电源装置必须有唯一对应的消防认证证书),获国内及国际权威检测机构检查合格的报告,其证书及报告所验证参数应不低于本工程所需技术参数
9投标方也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在应答本招标书所要求的技术条件后,在附加的章节提出建议方案,中标后买方有权全部或部分选择建议的方案
另外,产品质量保证完全由卖方负责
10如招标文件与附图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对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时提请业主进行澄清,以澄清文件为准
对于未提出澄清的问题,以业主解释为准
2、技术要求总则2
1设备应能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连续运行
2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内
3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所采用度量单位均用国际单位制PAGE\*MERGEFORMAT38成都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应急照明电源装置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