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13年)(修订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以评奖、评优为抓手,激励和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严格遵守《复旦大学201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意见》,特制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该评审委员会是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最高机构、由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专业学位项目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组组长,评审委员会下设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副书记、研究生工作组组长、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管理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全过程,监督各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的工作,并接受各评审小组提出的异议和奖学金的申诉,并负责递交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
评审委员会拥有本条例的解释权和最终确定权
评定原则1、奖学金评定强调学术导向,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科研活动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由专业学位在金融硕士中进行
3、奖学金分值分为三部分,成绩、科研和品行
其中成绩和科研分值计算方法附后,品行分值计算方法遵照《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思想品行加分评定细则》(2013年),实行积分制
评选对象1、二年级在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获奖学生在该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绩点必须≥3
如平均绩点≥3
0的学生人数少于奖学金设置数,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实际人数决定
评选名额1、金融专业、国际商务、保险、税务专业:一等奖为该专业人数的8%,二等奖为该专业人数的10%,三等奖为该专业人数的10%,基础学业奖学金为该专业人数的40%,一等奖30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0元/人/年,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