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促进工业进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发〔2024〕25号)、《市市级工业暨中小企业进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渭财发〔2024〕21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白政发〔2024〕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加快促进县经济高质量进展的意见》,发挥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工业强县,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做优做强,县政府设立县工业进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含促进外贸进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二条使用原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中省市县产业政策,遵循绩效优先、创新引领、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公开透明,实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择优扶持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职责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工信局、商务、统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审核、分配及下达资金
配合工信局、商务局、统计局等部门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开展项目评审、下达项目计划
县工信局、商务局、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确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局制定印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征集申报与审核评审,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具体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的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第四条支持对象和范围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一是在本县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本县产业进展政策、具有较大社会贡献的工业企业,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二是支持为工业企业服务的相关单位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落实《县关于实施工业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