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铁总财[2015]4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企业,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总公司,下同)有关文件等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
本办法所称所属企业包括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运输业务和非运输业务所用固定资产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含增值税)在5000元及以上,为铁路运输、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
企业科学管理和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有利于促进企业正确评估固定资产的整体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一)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要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的责任,正确操作、使用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和检修规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状态良好,以防止其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而遭受损失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
要建立固定资产技术履历簿和台账,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掌握固定资产性能和状态,及时提供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权证管理
建立相关权证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权属清晰、完整,防范产权风险
(四)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
要及时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