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编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中药材扶持资金努力解决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为中药行业健康发展,提供质量和数量双重保证的原材料
今年的项目安排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牵引作用,拉动地方财政和企业的配套资金投入中药材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为工业反哺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一、项目重点支持的领域(一)中药企业的规模化原料药材基地建设
今年重点支持市场占有率高的名优中成药和中药注射剂原料药材基地建设
(二)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重点支持道地药材基地建设、绿色生产基地、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三)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新品种、濒危种苗的基地
(四)中药资源保护、野生抚育、野生变家种家养基地建设
(五)其他有利于中药材生产的相关技术、产品的产业化项目
二、对申报项目的要求申报项目必须属于上述支持的重点领域,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地道性
项目建设区必须为申报药材品种的全国性优质地道产区
(二)紧迫性
项目选择的药材在资源、种子、栽培技术或质量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三)示范性
项目具有较好的示范和指导意义
项目实施能产生良好的社会、生态或经济效益
三、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医药工商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场或直接从事医药研究开发的科研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1
项目申请单位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
申报单位注册成立原则上应在3年以上
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而且运行管理规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申报单位需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技术或人员,匹配的资金必须能落实到位
申报单位具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