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制度编号:W3004制度页数:共19页固定资产管理细则编制:成本固定资产工程师(于晓秋)审核:曹宪利批准:李伟主办单位:设备处发布日期:2012年4月23日生效日期:2012年4月2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合理使用,充分发挥效能,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根据控股公司《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划分;资产的增加、增值、转移、闲置、租赁、报废及处置等异动管理;资产的清查盘点、实物管理等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1)生产用房屋:生产厂房、机房、泵房、锅炉房、配电室、变电所、液压站、主控室、操作室、材料库、备件库、工作间、汽车库、生产厂办公楼等;(2)非生产用房屋:管理部门办公楼、浴池、招待所、食堂房屋等;2、建筑物烟囱、栈桥、电缆沟槽、水沟、通廊、水井、凉水塔、油罐、凉水池、贮水池等
3、专用设备指用于冶金行业的各工序的专用设备
如焦炉大车、烧结机、高炉、铸铁机、转炉、连铸机、轧机、加热炉、制氧机等
4、通用设备电机、减速机、工业泵、风机、锅炉、变压器、电控设备、焊接设备、电讯设备、传输设备、金属切削设备、起重设备、计量设备等
5、运输设备指以载人和运货的各种运输工具,如铁路运输的各类机车、车辆,公路运输的各种车辆等凡作为运输设备组成部分的附属设备,也包括在本类设备之内如铲车等
6、办公类电子设备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7、其它设备各类检化验设备、检测设备等
第三章职责设备处负责公司生产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行政处负责公司非生产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办公类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