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办厅字〔2005〕14号)要求,部研究制订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自2006年8月1日起试行。请各地将试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2006年5月31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1适用范围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3依据4总则5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6编制、确定出让方案7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8编制出让文件9发布出让公告10申请和资格审查11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招标12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拍卖13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挂牌14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15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16办理土地登记17资料归档附录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录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文本格式附录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示范文本附录D投标〔竞买〕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录E投标〔竞买〕资格确认书示范文本附录F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书示范文本附录G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示范文本附录H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附录I中标通知书示范文本附录J成交确认书示范文本前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附录B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使用的文本格式,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所需其他文本的示范格式。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1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规范;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规范执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依法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流转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参照本规范执行。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和文件的最新版本。GB/T18508一200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发〔2000〕3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土资发〔2001〕255号《全国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4〕232号《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3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7)《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8)《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9)《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10)《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