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复习一、单项选择题(10*2分=20分)二、名词解释(4*5分=20分)三、简答题(4*15分=60分)1
特征性履行方法(p
288)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以最能反映合同特征的合同履行方的经常居所或营业所所在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
它是大陆法国家为了使“最密切联系原则”具有可操作性而发展出来的一种理论方法
自从在欧洲《罗马合同之债法律适用公约》中得到全面地贯彻以来,已经成为大陆法国家合同法律适用上最基本的方法
“特征性履行”也被称为“特征性给付”“特征性债务”理论
涉外因素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涉外”,是指“涉外因素”
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因此,所谓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中,至少有一个要素与外国具有联系,包括主体涉外、客体涉外、内容涉外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排他性管辖协议排他性管辖是指有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从而排除了诉讼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英美国家通常采用的一种方式,指对于本法院受理的某一案件,如果由其他法院审理该案件更为合适,而本法院审理该案件不方便,则可以拒绝行使对案件的管辖权,而将该案件交由其他法院审理
该原则是与英美国家相对灵活的额管辖权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美国,法院在确定对人管辖权是,依据的是所谓的“最低限度联系”标准,法院在解释该标准时会扩大其范围,从而导致美国法院管辖权的过度扩张,即所谓的“长臂管辖权”,为了弥补法院才需要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适当限制自身的管辖权
大陆法系国家的管辖权制度建立在严格的法典制度之上,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有限,需要自我限制管辖权的机会相对较少
法律冲突法律冲突是指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