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限公司标准-ZD-19-20-A国外出差管理细则20-07批准20-07实施成都有限公司2-ZD-18-2O-A修订、审批版本修订页数修订内容修订日期编写:ISO小组组长:日期:20-07-26审核:职位:管理者代表日期:20-07-26批准:职位:总经理日期:20-07-261-ZD-18-2O-A修订、审批2-ZD-19-2O-A国外出差管理细则国外出差管理细则(试行)一、目的为规范管理公司国外出差、考察的审批、费用报销程序,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成都有限公司
三、国外出差分类(一)参加会议、交流培训、商务活动(由邀请方安排);(二)参观考察(参加旅行社);(三)商务活动(自行安排);(四)其他事由
四、国外出差审批(一)审批流程3-ZD-19-2O-A国外出差管理细则出差职员须填写《国外出差审批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呈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高层出差须加报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签批
(二)各类出差的审批说明1.参加会议、交流培训、商务活动(邀请方安排)出差职员须随《国外出差审批单》一同附上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
参观考察(参加旅行社)参加旅行团的出差须先报经本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公司行政部根据出差的需求进行招标工作,审批时须随《国外出差审批单》一同附上旅行社的定标结果,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3
商务活动(自行安排)公司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能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由行政部负责预定4-ZD-19-2O-A国外出差管理细则机票及住宿酒店,原则上出差人员不得随意更改预定入住的酒店;若遇特殊情况出差人自行改变预定的酒店则需做出书面说明并且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标准,经本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同意此费用报销后,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
其他事由在《国外出差审批单》中须详细填写出差事由,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