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如何处理综述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如何处理(探讨课题)摘要: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的一部分
目前,中国农村存在相当一部分空置宅基地,这些宅基地的合理规划、利用关系到国家节约用地目标的实现和农村治安状况的改善
在分析现有农村空置宅基地实况及引发的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对农村空置宅基地管理法律制度作出几点思考:一是对农村“空置宅基地”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确立空置权;二是完善农村空置宅基地国家法律制度;三是制定合理的农村空置宅基地配套法律制度措施;四是完善农村空置宅基地的收回的执法与监督制度
关键词:农村空置宅基地;空置权;法律制度思考目前我国许多农村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空心村”和“一户多宅”的现象,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针对这一情况,2008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要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
因此对农村空置宅基地进行有效的法律规范显得迫在眉睫
一、农村空置宅基地现状及引发的问题(一)农村空置宅基地的现状及特点我国“空心村、超标准占地现象较为普遍
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在全国0
16亿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中大约有10%一15%的土地被闲置¨
农村大量宅基地被空置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从农村迁往城市,如村民外出务工、农转非、子女求学定居城市
据统计,从农村到城镇因人口迁移而增加的城镇人口占城镇人口增长量的3o%以上;第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一些村民纷纷从原住房搬到交通便利的地方选址建房,形成“空心村”现象;第三,相关配套措施改革滞后,大量农村空置宅基地得不到有效处理,例如土地置换、腾退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空置宅基地的特点是
一是出现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交通不便,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致富之路,大第1页共6页量人员长久外出务工,致使大量房屋长期空置;二是分布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