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调研报告近期我区对近三年来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重点就非公企业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进行了分析思考。一、近三年来全区一线发展党员总体情况近三年来,我区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占全年新发展党员的比例均在70%以上,人数逐年上升且趋于稳定,主要集中在教育工作一线、公安执法一线、社区工作一线和非公企业生产工作一线(表一)。由于我区第一、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包括了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新发展的生产工作一线党员与“表一”*年一行相同。*年至*年,我区在非公企业共发展党员55名,其中副总级别以上3人,其余52名均属生产工作一线党员。新发展非公一线党员中,普通员工26人,中层以下经营管理人员24人,个体工商户2人;女性比例为61.5%,35岁以下比例为67.3%;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11.9%,比例偏小。近三年来,我区入党申请人员和积极分子总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目前属生产工作一线的分别占到70%、74.8%。其中,非公企业生产工作一线入党申请人员已占到全区一线总数的%,生产工作一线的积极分子已占到全区一线总数的%。1、近三年来,我区新发展党员中一线党员占有较大比重,但在非公企业发展党员的绝对数和比例均较低;2、*年,非公企业申请入党人员和积极分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数的增加。二、非公企业一线发展党员的主要做法随着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数量的增加和党建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针对非公企业的发展特点,注重创新,注重质量,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地做好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1、坚持“两预审、一培训”,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按照发展党员的逐级审核制度,在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基层党委负责第1页共6页制的基础上,由区委组织部对全区党员发展对象实行两次审核把关。一是在每年四季度初各党工委报送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由区委组织部进行统一预审,重点是看基层党委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是否符合全区发展党员规划的总体要求,着重把关计划发展对象的年龄、文化层次以及递交入党申请书和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培养情况,对把企业业主、副总级别以上人员列为发展对象的进行严格审批。二是在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前,由区委组织部预审发展对象的全部建党材料。规范发展对象的八方面材料报送要求,即入党申请书(原始手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完整规范)、集中培训情况、思想汇报(每季度)、政审外调情况、团组织“推优”和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情况、自传、党支部综合考察报告。同时,我们针对全区每年仅150多名新发展党员的实际,由区委组织部进行统一的集中培训。如今年第一期培训中,在邀请省市委党校有关教授主讲党的基本知识的同时,还积极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安排了人际沟通艺术讲座和为期一天的户外拓展培训,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吸引力,得到了参训学员的积极反馈。采取“两预审、一培训”把关措施,有效增强了全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包括非公企业在内的发展对象对党组织有了全面系统的认识和体会。2、落实发展党员四项制度,做到党组织、企业行政和群众三方认可。在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实质是培育和壮大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能力和力量。为切实把非公企业经营发展的骨干培养成党员,我们要求非公企业党组织侧重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一线技术骨干、在生产能手和先进工作者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每一名新发展党员都必须得到党组织、企业行政和群众的三方认可。为此,我们推行了四项制度。一是双推荐制。在非公企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两个环节上,必须得到本级和上级企业行政主管的同意,必须得到本部门绝大多数群众的认可和推荐。二是公示制。发展新党员在支部大会讨论前,必须将拟发展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五至七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公开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对象情况、受理群众意见方式。三是票决制。在支部吸收预第2页共6页备党员时,改进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试点无记名投票表决,让党员克服“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