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有机标准执行导则EC834/20072007年6月28日公布欧盟有机标准EC834/20072007年6月28日关于有机产品的生产和标签,以及EEC2092/91条例废止的规定第I部分目标、范围和定义第1条目标和范围TranslationbySGS-CSTCStandardsTechnicalServicesCo
LtdAgriculturalServices(http://www
com)如有任何问题请参考英文版本本1欧盟有机标准执行导则EC834/20072007年6月28日公布1、本法规的制定确定了有机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同时确保国内市场有效运作,保证公平竞争,确保消费者信心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本法规确立了制定下列相关规定所应共同遵循的目标和原则:a)与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机产品相关的各个过程和检查b)在标签和广告中涉及到有机生产的表示方法2、本法规适应于下列已经投放或计划投放市场的来源于农业的产品(包括水产品):a)鲜活或未加工的农产品b)用作食品的加工农产品c)饲料d)用于栽培的繁殖材料和种子通过野生动物狩猎和捕捞所获得的产品不得当作是有机生产
本法规对于食品或饲料的酵母同样适用
3、本法规适用于第2段所涉及的产品及其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的所有操作者
但是,大众餐饮经营者不受本法规的限制,各成员国可以执行本国关于标签和检查源自大众餐饮企业产品的规定,或者,如果本国没有相关规定,可以执行非官方标准,只要上述规定符合欧盟法律
4、本法规的执行不得违反其他欧盟规定或本国规定,并符合欧盟关于本条所涉及产品的相关法律规定,如:生产、加工、销售、标签和检查方面的规定,包括食品和动物营养的法规
第2条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法规:a)“有机生产”指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阶段采用符合本法规规定的生产方法;b)“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阶段”指从包括有机产品的初级生产到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