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程序第一节基本概念第二节基本建设程序及其阶段划分第三节煤矿基本建设程序第四节煤矿一般工程建设程序第一节基本概念一、什么是基本建设基本建设一词源于俄文,20世纪20年代初期苏联开始使用这个术语,说明社会主义经济中基本的、需要耗用大量资金和劳动的固定资产的建设,以区别流动资产的投资和形成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也采用这一术语
基本建设之所以在经济建设中占重要地位,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能够实现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增加新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对建立新的生产部门,调整原有经济结构,促进生产力的合理配置,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二是能够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基础上,提供大量住宅和科研、文教卫生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对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具有直接的作用
所谓基本建设,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的再生产
泛指国家、集体或个人,为了增加固定资产而必须按照一定程序,并经过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才能形成新增固定资产的一种生产经营活动,通称为基本建设
其工作内容包括三方面: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其它基本建设工作
二、基本建设的分类1、按建设项目性质分为新建、扩建、改建、恢复建和迁建
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而起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扩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新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增建的项目;改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为提高综合能力对原有厂房、设备、工艺流程进行技术改造,或对固定资产实施更新的项目;迁建项目是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有关部门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恢复项目是指对由于自然、战争或其他人为灾害等原因而遭到毁坏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建的项目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因为是对原有规模的扩大,称为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恢复、迁建项目只是按原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所以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