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102-2013国家电网公司电价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价管理工作,提高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价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电价改革和电价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价管理工作的目标是推进电价改革,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执行,增强电价管控,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支持公司和电网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分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地市(区、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供电企业”)、县(市、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供电企业”)以及与电价管理有关的所属其他单位
第四条公司电价管理遵循“统筹兼顾,系统研究;重在机制,水平优先;规范执行,严格监管;加强管控,提升水平”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电价管理的对象包括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收费政策、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主要内容1包括电价研究与改革、电价测算与报批、电价执行与监督电价信息管理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电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电价工作,电价重大事项需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
财务部门为电价管理牵头部门,发展、营销、农电、交易、调度等部门为电价管理配合部门
第七条公司总部、分部和省公司、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应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同推进公司系统电价管理工作
(一)公司总部电价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立公司电价管理体系,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系统的电价管理工作;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内部电价管理制度;负责研究电价重大课题,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电价政策建议;组织公司系统开展电价测算和报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电价政策;负责建立和健全公司系统电价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