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6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2)128-2013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规范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和优化供应商关系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关系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供应商绩效评价、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供应商分类分级管理、供应商服务等内容
第三条供应商关系管理遵循“集中管控、分级实施、信息共享”及“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直属单位及控股、参股单位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是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1(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省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并建立统一的供应商信息库;(四)组织开展“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商的绩效评价;(五)负责对“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国网安质部、运检部、营销部、农电部、基建部、交流部、直流部、信通部、国调中心等部门,配合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提供设备全寿命周期各环节的供应商产品质量、履约、服务等信息,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第七条国网物资公司受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的委托,开展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协助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二)协助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三)协助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收集、核实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2(四)负责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公司物资部(招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