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佳木斯市中学教学工作规程(讨论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小学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教育厅颁布的有关教学工作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教学工作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现基础教育阶段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学校的其它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学校必须依照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方案组织教学工作,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必须用正确的质量观、人才观和教学观指导教学工作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使他们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个性和特长得到健康发展
在开发学生智力因素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第五条学校要坚持校内主阵地、课堂主渠道的德育工作途径,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
教师一方面要努力发掘和充分利用教材中教育因素,更要注意教师自身的品德修养,以身示范,言传身教
第六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方案,切实按照课程计划的规定设置课程,安排课时和各项活动
对课程计划所要求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动,更不准随意增删
尤其是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包括高中阶段的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初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高中学生三学年不少于30天
第七条学校都要按照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的、教学原则、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增删必修课的内容和课时,不得随意拨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得随意增减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第八条申报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的项目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实验方案,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备案
凡是涉及课程、教材、课时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