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人才队伍调研报告招投标监管工作调研报告招投标监管是发改部门的重要职责,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项目运作的重要保证
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对于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此,我们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一、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
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审签;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
(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发布申报表
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
对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
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第1页共6页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