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上海浦东新区珠心算教学培训中心章程(2009年2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中心全称:上海浦东新区珠心算教学培训中心中心所在地址:上海市长岛路823弄55-57号
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层次是中等及以下非学历教育,办学范围是文化类
第五条本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
第六条本中心是由上海市珠算心算协会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出资举办的,培训中心注册资金10万元人民币
本中心是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举办者不要求回报
第七条本中心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浦东新区民政局
第八条本中心接受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第九条本中心实行董事会制度
董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的组成(一)本中心董事会由举办者组建,首届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
以后的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本中心董事会由举办者、培训中心主任及教职工代表等七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