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工会账务处理程序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会计数据处理过程规范,保证会计记录正确、及时、完整和会计核算资料质量,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级工会。第二章会计凭证第三条原始凭证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以及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该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工会主席签名或者盖章。(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四)职工活动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退还借据副本。(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六)各种收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七)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八)费用报销时应由经办人填制“单据贴存单”,单据贴存单上工会主席、报销人,以及报销单据上经办、证明(验收)等相关人员签章齐全。第四条记账凭证会计核算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简明、科目正确、数字准确、编号连续、相关会计人员签章齐全。(一)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填制凭证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二)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三)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四)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负数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正数,调减金额用负数。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五)填制记账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说明问题。(六)填写会计科目应按《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填写会计科目;填制会计科目分录的顺序为:先填写借方科目,后填写贷方科目;每张记账凭证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除少数特殊业务必须将几个会计科目填在一张记账凭证外,不得将不同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多借多贷、对应关系不清的记账凭证。(七)记账凭证所填金额要和原始凭证一致。(八)记账凭证日期应以财会部门受理会计事项日期为准,年、月、日应写全。(九)附件张数按原始凭证张数计算。第五条会计凭证的装订和保管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期装订成册。装订会计凭证要加封面、封底,封面有关内容如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等都应填写,签章齐全。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工会主席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