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与管理工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作为一个学习、实践、探索和创新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对本科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深度和广度的全面检验,也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
为了加强和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一)选题时间及程序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安排在第七学期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提出,同时也鼓励学生自主选题,填报《重庆科技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批表》,经系组织评审确认,主管院长批准后,作为正式选题向学生公布
各学院将《重庆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选题原则1
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具有综合性、创新性,使学生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综合锻炼
与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生产实际和发展的需要相结合
选题不应过空、过大、过偏,提倡真题真做,鼓励优秀学生提前了解和参与有关课题的实际研究
鼓励学生组成团队,共同完成工作量大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但每人的工作内容应有所侧重,有独立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其比例应不低于60%
题目应具有一定的深度、难度及先进性,任务具体、份量适当、进度明确,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
重复课题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保留课题应有所创新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要求及职责(一)要求1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治学严谨、实践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2.鼓励在校外聘请有现场工作经验的相关专业的中高级职称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