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3页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及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将食品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执法责任制和部门协调、信息共享机制,相关监督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等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制度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实时报道食品安全状况,加强舆论监督
鼓励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宣传、普及食品安第2页共33页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3页全知识,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生产经营,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其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质量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
违法生产经营的,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