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798
2-2005《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前言GB/T3798《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载客汽车;——第2部分:载货汽车
本部分为GB/T3798的第2部分,代替GB/T3798-1983《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本部分与GB/T3798-198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原标准中“一般技术要求”和“主要性能要求”部分,修改为“技术要求”,并分为“基本要求”、“各总成机构要求”和“主要性能要求”3个子项;——根据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技术要求”中3个子项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修改和完善;——增加了对发动机的规定;——增加了对门窗玻璃安全性的规定;——增加了对自动变速器的规定;——增加了对前照灯光束的规定;——对“动力性”的要求修改为对汽车驱动轮输出功率的规定;——增加了对“转向轻便性”的规定;——对原标准中“检验规则”和“保用条件”内容进行合并,修改为“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增加了1倍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广西公路运输管理局、湖北省交通厅、云南省交通厅、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市汽车修理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学利、蔡风田、冯桂芹、陈少娟、杨运娥、黎建勋、渠花、魏俊强、钟明生
本部分所代替的标准于1983年7月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Technicalrequirementsforcompletionandacceptanceofvehicleoverhaul-Part2:GoodsvehicleGB/T3798
2-2005代替GB/T3798-198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05-03-21发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