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1页税务博览一、税务稽查签证《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税务稽查结束时,应当将稽查的结果和主要问题向被查对象说明,核对事实,听取意见
在实际工作中,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在向被查对象说明,核对事实,听取意见时,采用了税务稽查签证的方法
通过数年的实践,采用该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税务稽查签证》是指税务稽查人员将税务稽查实施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告知当事人,并由当事人签署签证意见的一种方式
(一)税务稽查签证的分类办理《税务稽查签证》(见附表)时,可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采用分项签证或综合签证的方法进行:1
是指按照税务稽查实施认定的单个或单类税收违法事实分别办理税务稽查签证
分项签证时,应将该项税收违法的证据资料编号后附后,并在《税务稽查签证》上予以注明
综合签证,是指对税务稽查实施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统一汇总后,办理《税务稽查签证》手续
(二)税务稽查签证的内容《税务稽查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1
涉税违法事实:告知的必须是依法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并分项予以列明
税务机关:须加盖实施税务稽查的稽查局公章
第2页共31页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1页3
稽查人员: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税务稽查人员亲笔签名
签证意见:当事人在签署签证意见时,应态度明确,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当事人在《税务稽查签证》的签证意见处不足以书写签证意见时,可另行书写签证意见,由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加盖当事人的公章,作为《税务稽查签证》的附件,并由当事人在《税务稽查签证》和附件上加盖骑缝章
(5)签证人签名:须由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亲笔签名,并加盖当事人的公章
(三)《税务稽查签证》的处理1
当事人对告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