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推进“清廉、高效、法制”政府建设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如何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促进廉政建设,保证政令畅通,要求我们明晰行政监察工作思路,确立廉政监察的主导地位,发挥效能监察的促进作用,突出执法监察的保障功能,推进“清廉、高效、法制”政府建设
一、确立廉政监察的主导地位,推进“清廉”政府建设廉政监察在行政监察中居于主导地位,建设“清廉”政府必须发挥廉政监察的防腐作用
一要突出监察考核,实施制度防腐
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廉政建设综合考核方案》,把监察考核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廉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施制度防腐
二要突出推进公开,实施源头防腐
要把握工作重点,制定《关于加强监督全面推进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内容,突出领导体制、责任落实、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和公开监督“六个环节”,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院务、校务、警务、检务、审判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十项公开
通过廉政监察,促进全面公开工作的落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要突出检查惩处,实施纪律防腐
要突出工作职责,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集资摊派以及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
坚决查处学校各种名目的乱收费
坚决查处医疗服务机构乱加价、第1页共18页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