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也可以担保投资项目吗在种类繁多经济活动中,有时候会遇到这种情况,政府出面招商引资,给投资企业吃一颗定心丸,但是好像也没有听说政府直接签担保合同,那么,国家机关也可以担保投资项目吗
这是因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本文为你带来这一规定的原因及内容以及特殊情形下的例外实务·裁判规则1
禁止国家机关为个人或企业债务提供担保——镇平县农行诉安子营乡政府担保合同纠纷案案例要旨: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国家机关不能为个人或企业债务提供担保,对于仍然为个人或企业债务提供担保造成担保合同无效,认定国家机关有过错
金融机构明知禁止国家机关作担保仍接受此类主体提供的担保,认定有过错
《担保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案号:(2002)豫法民一终字第525号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
国家机关提供担保,在行为中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淮滨县金财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淮滨县芦集乡科达种植专业合作社、淮滨县芦集乡人民政府、刘希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例要旨:作为国家机关可以因保证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使保证合同无效,但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主观有过错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3
对外担保合同未经依法审批应当认定无效——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诉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发展公司、珠海市人民政府担保物权纠纷案案例要旨:当境内非金融机构为境外机构所进行的担保有可能导致外债的产生并影响到我国的外汇储备和国际收支平衡时,可以认定该担保属于对外担保范畴,未经依法审批的,该对外担保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审理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09
16理论·学者观点一、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