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规定高水平运动员是通过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进入我校的具有某项运动技能特长的正式大学生
高水平运动员在校的首要任务是服从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与竞赛管理,积极、刻苦地训练,努力提高运动专项水平,在各级运动竞赛中顽强拼搏,争创佳绩
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使我校体育运动队的管理工作更能符合国家教育部与XX省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的知名度,为学校争光,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凝聚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参照教育部与XX省教委培养运动员试点高校评估条件,结合我校在校在训运动员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运动队组织领导由学校主管领导与体育部、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纪委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学院的领导,组成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运动队的组织领导、招生、日常管理与训练等工作
二、运动队建设1、学校运动队分三个层次进行建设
第一层次是组建具有全市乃至全国水平的运动队;第二层次定位为群众基础广泛,深受学生欢迎,影响力较大的一些运动项目
第三层次是以俱乐部模式为主,由学生自己组织,体育部教师参与辅导的一些运动项目代表队
三、选拔、招收运动员管理规定1、选拔招收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XX省教委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我校制定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执行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校纪检、招生办公室及体育部等部门领导组成
3、运动员的选拔、招生是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与发展状况,并参照各队教练员的意见侧重选拔;由测试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招生办按招生计划第1页共9页并组织进行录取工作
测试、选拔工作程序:(1)参加测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来我校进行体育专业测试
(2)测试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专项组进行测试打分,每个专项组由2-3人组成(测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