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监察大队责任追究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干部职工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最大限度的避免失误,更好地树立我队形象,结合我队工作特点,制订了本岗位过错追究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城建监察大队全体干部职工
二、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是指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不作为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出现影响我队形象的各种情况
三、服务过错追究(一)、造成信访案件或投诉的,属工作失误或疏忽造成的分别追究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不文明执法,工作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三)、谩骂、侮辱、殴打服务对象,造成极坏影响的;(四)、工作时“吃、拿、卡、要”,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事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不办的;(六)、对服务对象提交的申办资料没有认真审核签字,疏忽大意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影响服务对象办事的
(八)、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知错不纠、我行我素的
(九)、上班时间打扑克、下象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以上九条无论群众举报查实或大队抽查发现违犯其中一条的,年终考核不得评先树优,累计违犯两次或两条以上者,实行调整、轮换、停职检查或报住建局调离本单位
四、执法过错追究(一)、执法时,出现人情工程、漏查工程的;(二)、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对擅自改变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少批多建的违章建筑,发现和查处不及时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第1页共9页(三)、徇私枉法、故意放纵、包庇违法行为的(四)、对群众举报或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理,玩忽职守的;(五)、行政执法显失公正、公平的;(六)、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行业形象、队伍形象的以上六条经群众举报查实或大队抽查发现违犯其中之一的,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大队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停职查处或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