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干部管理办法(试行)XX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所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XX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干部指本所内设机构正副职、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等,其中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一般由所内设机构负责人兼任
第三条干部管理工作原则:1、党管干部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纪办事
第四条干部管理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
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第五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二是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三是中层干部进行考核、监督
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第六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全所中层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七条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第1页共9页理论的水平,能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科技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熟悉科研院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管理工作,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建园、科研和管理工作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