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交公路发[2001]582〕第一条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理
第二条依法进展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评标工作必须遵守本
第三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那么
任何和个人不得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工作是按照本的规定和的要求采用综合评价对所有人的进展综合评审和比拟,提出中标、废标或建议重新等评标编写评标
评标工作由人依法设立的评标会负责
评标会专家应当从级以上人民交通主部门专家库中确定
第五条人应当按照本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评标细那么并在开场评标前经评标会审定后施行
评标细那么中应当对规定的主要评标和制定详细的评价指标
第六条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展:〔一〕第一个信封1、符合性审查;2、澄清〔假如需要〕;3、评审打分〔二〕第二个信封1、符合性审查;2、澄清〔假如需要〕;3、评审打分〔三〕综合评价提出评标;〔四〕编写评标
第七条开标时人应当当众拆封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宣读人名称、签署情况及商务中标前页的主要内容
中第二个信封〔报价〕不予拆封并妥善保存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评标阶段应当对的本质性内容进展符合性审查,断定其内容是否详实可靠、是否满足要求
第九条第一个信封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一〕按照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明晰可辨;〔二〕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受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三〕中标明的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发生本质性改变,结合体成员未发生变化;〔四〕按的规定提供了受权代理人受权书并附有机构书;〔五〕以结合体形式的,提交了结合体协议并附有结合体各方的资质证明材料;〔六〕有分包方案的提交了分包方案并附有对分包的资质要求
第十条第二个信封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一〕勘察设计取费根据符合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