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人:大名名鼎化工有限责任监理人:李怀春〔监理工程师〕委托人聘请监理工程师李怀春为本污水处理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为保证施工质量经协商签订协议如下:一、监理人责任和权利1、完成污水处理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理义务。在工程施工间应定向委托人监理工作。2、应认真勤奋地工作坚持每天到工程施工处观察为委托人提供正确的咨询。3、拥有按设计图纸所规定的材料及质量进展检验的权利。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质量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承包人停顿使用。监理人如对图纸内容有变更需经委托人同意。4、对于不符合和质量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平安作业有权承包人停工整改或返工重做。5、对工程的关键环节进展质量检验包括基槽、钢筋、模板和浇铸混凝土质量。发现问题施工方整改或返工直到合格为止。不经监理人允许不得进展下一步施工。6、监理人发现施工方不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监理人除及时施工方停顿施工外应及时告知委托人。二、委托人责任和权利1、应当负责工程应当负责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提供适宜的外部条件。2、向监理人提供设计的设计图纸其它资料监理人自备。3、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工程监理工作。4、发现监理人不按协议履行监理职责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改正直至调换监理人。5、监理人工作报酬:每月考核发放月工资2500元待工程全部开工验收后补齐全部工资共8000元。三、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委托人:大名名鼎化工有限责任监理人;李怀春2021-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