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委托:受托:年月日勘测设计合同委托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进展勘测设计任务根据
建立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任务的根据和内容:1、任务根据(双方签定的协议或甲方委托书):2、设计内容(工程名称、规模和设计阶段等):第二条、勘测设计根底资料的提供与设计的交付:1、甲方应按如下所列内容和时间提供设计根底资料〔1〕〔2〕〔3〕2、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勘测设计根底资料后拟订主要设计方案并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在确认方案
3、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完成设计任务并按如下所列时间交付设计
〔1〕〔2〕〔3〕4、设计交付数量按照
公路工程根本建立工程设计编制
的规定执行增加数量另收工本费其费用在交付时计价付款
5、提供设计根底资料与交付设计的日均以送达或寄发邮戳为准由于甲方提供根底资料不全或未按时提供乙方交付设计的日予以后延
假设提供设计根底资料的日推延15天交付设计的日另议
第三条、勘察设计取费与拨付:l、根据、建立部
工程勘察取费
工程设计收费
的规定勘察设计取费总额元
2、勘察设计费的拨付:(1)本合同生效后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拨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测设计费);勘测设计交付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2)勘察设计工作开展后甲方应按下表规定的日向乙方拨付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拨付表次数金额(万元)拨付限付款方式备注l23〔3〕其他说明:第四条、双方的义务1、甲方:(1)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根底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按合同规定的限和金额拨付勘察设计费
(3)在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时提供工作、生活、交通和方面的便利
需要邀请乙方人员到甲、乙方驻地以外的地方协助处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有关问题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