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意见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对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对省直单位20XX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一)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二)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1
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经委协同责任单位: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
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国债项目和“861”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监察厅3
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物价局协同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4
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同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建设厅5
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协同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第1页共11页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工作任务:1
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环保局协同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2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主要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同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监察厅、省农委、省检察院3
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