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意见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对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对省直单位20XX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一)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二)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1.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责任单位:省经委协同责任单位: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国债项目和“861”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监察厅3.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物价局协同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4.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同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建设厅5.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协同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第1页共11页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任务:1.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责任单位:省环保局协同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2.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要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同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监察厅、省农委、省检察院3.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主要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4.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违纪违法行为。主要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协同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任务: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主要责任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2.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主要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管局、省监察厅3.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第2页共11页主要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扶贫办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4.强化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主要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任务:1.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主要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民政厅、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办事处、东航安徽分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纠风办、省国资委2.规范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主要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协同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编办、省政府纠风办3.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主要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编办、省政府纠风办4.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主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协同责任单位: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5.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主要责任单位:省卫生厅协同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6.继续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主要责任单位:省农委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7.继续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第3页共11页主要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