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XX省民营经济发展法律环境的思考范文进一步优化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当前要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必须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的舆论环境、法制环境、融资环境、体制环境、服务环境、“国民待遇”环境、制度环境、党建环境等发展环境。一、舆论环境要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消除社会上依然存在的对民营经济的某些偏见和认识上的误区,主要从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理论探索和社会实践诸方面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只有思想认识上达成一致共识,才能通过社会舆论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政策环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可以采取的措施有:1、消除各种歧视性政策和差别待遇,为民营企业创造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取消双重标准、双重政策,凡外国企业可以享受的政策,中国的民营企业也可享受;凡外国企业可以进入的领域,中国的民营企业也能进入。2、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和产业导向,如制定环保型、节能型、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的奖励办法,制定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激励机制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等;制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改善外部环境的规定等,如整顿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等;制定杜绝向企业搞“三乱”行为的规定和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治安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等。3、通过政策和法规的规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走私贩私、骗取出中退税和逃汇骗汇等犯罪活动,大力调整和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要明确结构调整的方向,扶持科技创业型、都市服务型和社区服务型民营经济的发展。4、采取措施引导民营经济投资效益农业,发展高素质服务业,兴办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产业,参与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法制环境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而我国现行《宪法》却明文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第1页共5页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为了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有必要从法律上明确保护私人财产。因此,建议在《宪法》中增设“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私人财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侵占或者破坏”的条款。只有在法律上明确保护的私有财产,才有利于非有公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长期共存、共同发展。我国应该对二十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总结、清理,凡是不符合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宪法精神的要尽快修改、完善或废止,清理废除一切有碍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清理、调整规章制度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章制度、世界贸易规则和惯例接轨,适应wto的需要。必须尽快制定能适合现实条件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建议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法》、《民营企业促进法》、《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法》、《民营企业投融资法》、《民营高科技企业促进法》、《风险投资法》、《反垄断法》等以及有关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和配套文件,使民营经济的发展有法律保障,从法律上保障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和保护所有者权益,促进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融资环境国家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大力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确保“供血”畅通。在融资政策上应一视同仁,和别的所有制企业一样,在立法上切实保障对民企实施统一的信用评估标准和贷款发放条件。因此,政府要建立为民营经济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允许有私有银行。成立民营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机构—融资中心、信贷中心,与银行保持有很紧密的联系,为民营企业提供资助,提供银行担保;支持有发展前途、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股票和上市直接融资;继续开拓资本市场,利用外资,善于利用资本市场,实行资本经营,利用国内资本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进行上市和海外上市融资;重建包括企业信用在内的现代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档案,制定民营企业贷款条例,加大国有商业银行对那些信誉好的民营企业贷款的力度,通过房产、设备、出口退税反担保、授权担保、比例担保等担保方式为民营企业特别要为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却无法从银第2页共5页行贷到款的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担保,协助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