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经双方友子协'商,就低压电气元件领域开展合作。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双赢”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以下共识:1.0合作纲领1.1合作宗旨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1.2合作目标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改善产品的技术实力、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等,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1.3合作内容1.3.1.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甲乙方确定乙方为相关产品的唯一合作商。1.3.2.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乙方的所有产品均以最优惠合作价向甲方提供。1.3.3.乙方按照常州罗格电气制造有限公司2015版价格表价格为依据,价格表内系列智能型万能式断路器按照价格表价格下浮35%,系列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按照价格表价格下浮48%,系列小型断路器,小型隔离开关,小型漏电断路器,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电涌保护器,双电源自动装换开关,负荷隔离开关,塑料外壳式漏电断路器等产品按照价格表价格下浮50%,供货给甲方。1.3.4.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单次供货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及发票后10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双方签订的单次供货货款全额付给乙方。1.3.5.常州罗格电气制造有限公司2015版价格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截止。2.0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战略合作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故需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如下规定:2.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1.同类产品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供应。2.1.2.甲方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2.1.3.乙方有责任积极协调甲方与客户的供需事宜。并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2.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质量达标的合格产品,乙方必须出具产品国内(国际)通过的安全认证及其它认证证书复印件。2.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供货,延误后果由乙方承担。2.1.6、甲方有按本协议条款1.3.4支付货款的义务。2.1.7、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产品价格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五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2.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2.1.质量保证1、乙方应当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乙方提供产品的同时,还应该向甲方提供材成品的国内(国际)通过的安全认证及其它认证证书复印件。2、乙方应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品质要求(合同协议)交货。若因乙方责任导致品质异常而使甲方遭到客户索赔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需求,提供给甲方同一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乙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冒充甲方所需要的产品。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款。4、乙方有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供应产品的知识培训或提供相关数据的义务。5、甲方和甲方的客户对乙方供应产品质量如有异议,应当场解决,乙方应根据情况给予调整或更换。3.0价格保证3.0.1、乙方保证按照产品的双方协议价格(市场最低价)向甲方供货。3.0.2、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2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将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采购单价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制定。3.0.3、采取(季结)方式的产品单价一经双方确认,原则上不变,只有在生产制造成本上浮或下跌5%以上,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时,双方应预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事项。新单价经双方协商后调整,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后开始生效。4.0不可抗力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作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作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作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说明。5.0其他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0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