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新三中优秀教师表彰制度为了进一步促成我校三风建设,并使学校的各类表彰奖励制度更趋完善,特修订教师表彰制度。1、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在教育、教学、教研、学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2、实行名师工程,每年7月评选校级骨干教师、名教师,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3、对于有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在教科研方面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有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在学校管理、服务和教育行政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学校授予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表彰。4.对在市教育系统年度考核中符合优秀条件的教师,获得岗位考核岗优,并给予200元奖励。附:获奖条件⑴师德标兵条件。廉洁奉公、师德高尚、实绩上游。⑵学科带头人条件。廉洁奉公、师德高尚、实绩全市前三,年级本学科第一。⑶教学能手条件。廉洁奉公、师德高尚、实绩实绩全市前五,年级本学科第一。⑷教坛新秀条件。廉洁奉公、师德高尚,工作三年来教学、教研水平不断提高,教学实绩全市上游。⑸优秀班主任。班级量化年级第一。⑹岗优条件。年终量化考核总分前十。⑺教学先进工作者。廉洁奉公、师德高尚、实绩实绩全市前五。⑻德育先进工作者。廉洁奉公、师德高尚、班级量化学校前六的班主任。⑼优秀教研组。教学实绩全市上游的教研组。第1页共2页⑽优秀备课组。教学实绩全市上游的备课组。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