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活动室建设和管理意见20XX年,省政府将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列入民生工程,已建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400所,20XX年计划建设455所,省财政投入910万元,其中我县20XX年已建成10所,今年计划建成7所
根据皖妇[20XX]3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和后续管理、养护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目前,我县约有5万余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安全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实际生活和农村孩子的前途命运,关系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关系到和谐建设
省委、省政府将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为丰富农村留守儿童课余文体生活提供了阵地,为服务留守儿童提供了保证
各乡镇政府,以及妇联、财政、文化等部门要提高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认识,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尽心尽力抓好落实,力争把留守儿童活动室办成儿童的幸福之家、关爱之家、成长之家,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明确职责,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后期管理养护机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乡镇政府,工作任务主要在乡镇基层
各有关乡镇在抓好20XX年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已建活动室的后续管理、养护工作
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后续养护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管护机制,制定具体管护办法,重点落实管养人员和管养经费;要加大宣传,提高已建活动室的使用率、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努力实现留守儿童活动室效益最大化
三、规范管理,保障留守儿童活动室有效运行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所在地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整合乡村文化娱乐、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资源,加强对留守儿童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第1页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