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主体明确保障措施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新发展——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答记者问2013-11-289:32:10作者:农机办10月12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一经发布,就在农机化系统产生了巨大反响,也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不少地区相继出台了落实《意见》的相关措施
那么,《意见》为何能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
又将会对农民、农业生产起到何种影响
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的有关负责同志,请他们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
中国农机化导报:请介绍一下近年来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总体情况
农机化管理司:近年来,农机社会化服务表现为四个“持续”,一是服务主体持续壮大,截至2012年底,全国拥有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6
7万个,农机户4192
3万个,农机化中介服务组织0
7万个,农机维修厂及维修点21万个,农机经销企业和经销点9
5万个,农机供油站(点)1
其中,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达到7
8万个;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发展迅速,分别达到519
44万个;二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12年全国共完成农机社会化服务面积接近40亿亩,占全国农机化作业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左右;三是服务形式持续创新,农机跨区作业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已由小麦机收拓展到水稻、玉米机收等领域,农机订单作业、承包经营、全程托管等农机服务形式日益完善,区域性农机作业(维修)服务中心、中介信息服务、机具租赁、农机连锁经营等新型农机经营模式不断涌现;四是服务效益持续提高
2012年全国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4779亿元,农机经营服务总利润达到1858亿元,其中农机化作业收入达到4180亿元,是2006年的1
中国农机化导报:在农机成为农业生产主力军的今天,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