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综合物业管理规定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目录一、总则3二、环境卫生4三、绿化6四、安全保卫8五、水电暖气维护管理12六、基地装修管理14七、房屋维修管理17八、附则192为规范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下称“基地”)秩序,美化基地环境,保证基地水、电、暖、气、路等的畅通,使基地环境优美,运转有序,创造安全、卫生、通畅、优美的办公检测环境
现就加强基地综合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基地安全保卫、房屋维修、水电暖气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综合管理工作由区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下称“服务中心”)主管,由新疆和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管公司”)负责,区局机关各院处(室)和各直属单位协助
(二)基地综合管理的目标是“环境优美、安全有序、便捷通畅”
(三)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基地综合管理采取统管、自管和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即: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基地综合物业管理工作,基地各单位自行管理各自单体建筑内的物业事务,也可委托物管公司进行管理
公共公用部分委托物管公司管理
基地各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物管公司缴纳物业费
(四)基地综合管理工作实行计划书、申请单、任务单制度
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制定基地综合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基地各单位如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单,服务中心按照年度计划及各单位申请单要求,及时下达任务单,交由相应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时完成
3(五)物管公司须严格履行与基地各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物业管理工作责任明确、程序清晰、落实有效
二、环境卫生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基地良好形象,基地环境卫生执行以下规定:(一)基地环境卫生工作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物管公司实施,实行统筹监管,分区负责
(二)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分